河北唐山路北法院将于5月30日上午9点15分在唐山路北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李志强合同诈骗案。
法院出庭通知书
据了解,作为内蒙古赤峰宁城鑫马铸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李志强,2013年向其前司机董某春等人借入高利资金4000余万元,陆续还了2900万元后。由于当时钢铁业市场严重下滑,2014年其名下的钢铁厂停产,后续1000多万暂时无力偿还。而后,董某春等人以合同诈骗罪的名义通过河北唐山市路北分局抓捕了李志强,此案将于5月30日上午9点15分第四次在唐山路北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知名律师李长青作为李志强辩护律师出庭辩护。并且,李长青律师将邀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对侦查机关所作鉴定意见进行专业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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