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大连“雷锋式的贪污人”裴俊廷涉嫌贪污案5月21日在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在2018年2月8日,当事人裴俊廷在没有贪污一分钱的事实认定下,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他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0万元。二审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原一审判决,发回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目前该案件尚在审理之中。
原大连市金州区大魏家街道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裴俊廷
本文是裴俊廷辩护人李长青律师助理张坤宇作为助理,在此案件中参与学习交流,庭审后书写的学习心得,为此全文刊发以飨读者。
大连雷锋式贪污案的重审辩护工作暂告一段落,5月23日庭审结束后,李长青律师说:“本案用心去写,至少可以写出十几个专题,每个专题都可以独立成文”。参加完整个庭审活动,本次接到的任务是撰写“庭审记”和“辩护词”。
庭审结束,深知两篇文书的考验和难度,没敢掉以轻心。回到北京,首先调整好心态,整理了思路,本次的任务不同于以往简单的文书,也有异于常规的媒体采访。这是我初次写庭审记,和第三次撰写辩护词(前两次分别是:罗文杰、吴春红)
一、撰写辩护词的“难度和考验”要高于庭审记
整理庭审记的过程,动笔前参考了几篇热文,思路风格不同,终归感觉模仿出来的不自然,记者郑荣昌说过:“写材料贵在朴实,忌讳不加篇幅的修饰”。
于是,第一篇庭审记放下所有的材料,面对电脑一天多的时间一气呵成。完成初稿,对照了网络第一庭审热文的字数,在没有任何模仿和参考的情况下,前后相差不到几十字(同为九千三百几十),但初稿“内容”肯定还有待提升。
(1)初稿思路:
起初认为“庭审记”是李律对我文字功底和表达能力以及认知感受能力的考验,没想过用于公开,一气呵成的文字稿自身感觉问题重重。开始想法是把“庭审记和辩护词”内容分开,庭审记用于记录庭审过程、感知和庭审出现的问题,辩护词上整理法律相关问题。以至于后期初稿风格跑偏成单纯的“吹捧律师”。
(2)转换思路:
通过沟通,李律师打消了我思想上的误区。初稿动笔前,我还反复思索风格主题不是吹捧律师,开篇便从律师实际准备工作出发,后续因为缺乏对本案专业法律分析的篇幅,整体风格很自然的转换成单纯对律师的吹捧。后续我开始明白:“从专业的角度出发去描绘,不加修饰的把李律师的庭审风格用文字展现出来,辩护思路用文字体现,就能很自然的展现出大律师的形象”。
大律师的形象要通过“专业能力和认真负责”去赢得当事人的认可。李律师举过例子,自己对本案的案卷熟悉到什么程度?“案卷已经吃到肚子里,烂在脑子里“。公诉人随便说到一个问题,我就能及时的反应过来。为什么能赢得当事人的认可?是因为我对于这个案子太熟悉了,庭前下了很多的功夫。如果你对于案卷不了解,可能公诉人说到哪你都不清楚,这还怎么开展辩护工作?
本次让我明白:“庭上几分钟,庭下数年功的道理”。说实话对于本案的认知和了解,限止于:“律师卷、庭审活动、网络报道和邮寄递交法律文书的过程”。庭前对照案情简介、专家论证意见书、原审辩护词、网络报道等方面,反复学习了很多遍。就担心庭审中对于案件过于陌生。因为对案件接触时间较短,对案卷卷宗也没有整体的分析和把握。说实话,对于本案的认知还停留在表面上。没有达到李律师把全部卷宗事实印在脑子里的程度。这点是我本次需要学习和反思的。
李律师很形象的说过,文字功底语言表达是一方面,对卷宗如果不整体把握,就算有再高的文字功底,有再好的文采,就是请作家,哪怕请金庸来写,他也是写不出来,即使写出来,内容也和案件无关,不能算是合格的辩护词。
(3)反思:不积跬步,无妄千里
学习法律知识,从事法律职业。欲做一名合格法律人,单靠对冤假错案,对社会不公现象的“同仇敌忾”,对追逐正义的“一腔热血”还是远不够的。因为这些是任何一个冤错案件当事人和家属遭受不公的待遇和打击,都会具备的基本素质。在语言表达,文书写作和专业把握上,很多当事人在封闭的空间数年如一日的学习和反思,对其自身案件的认知程度和专业理解,不一定亚于很多律师。
通过本次辩护词的学习,让我反思到很多问题,主要还是对案件的信息把握不全面。李律师用批注的方式进行修改,看到大篇幅的修改批注,上一次看到是李志强的超期羁押控告书,当时了解的信息,大致是李律师微信发来的两句话:“有个唐山经营钢铁行业的民营企业家被超期羁押了,这是个冤案”,当时手头还有一份起诉书。我对于冤案特别敏感,当时也是激发了肾上腺激素,但其他的信息根本不太了解。对照之前起草并审核通过的彭文志超期羁押控告书,查询北大法宝,添加了很多新内容,起草完成,当时我自信满满的给自己打70分。
后续李律师发来一句语音:“你等我改完发给你”。中午时间,我看到几乎从头到尾的文字全部用批注修改,篇幅和本次辩护词的修改程度不尽相同。这件事一直也是印象非常深刻,现在反思:是因为对于案件了解的信息仅停留在表面。不深入去了解一个案件,不把案件材料吃透,不可能写出一篇合格的法律文书。
二、撰写辩护词的过程,内心五味陈杂
庭审记在李律的指导下走出误区,后续慢慢有了思路。初稿经过删除、修改、添加,虽然最终基本成文,但框架里的内容还是有所缺失,没能面面俱到。
(1) 庭审记审核通过,开始着手准备辩护词的撰写工作。
庭审记审核期间的四五天里,每天在想:“可能整体文采不够,可能没有焦点,已经删除很多内容,再行删除,文章结构还完整吗,内容还有可看性吗”?
撰写庭审记的过程中对照庭审记录观看了很多遍庭审视频,把辩论阶段和关键的法庭调查、举证质证阶段的内容全部整理成了文字稿。为辩护词的撰写工作提供便利、打下基础,同时循规蹈矩的根据庭审辩论意见补充添加辩护词,可能也显得过于墨守成规。对于这种大案子的心态是:“想发挥,又不敢去发挥”。
原审李长青律师的辩护词:“错案:偷工减料的程序,雷锋式的贪污犯”,树下标杆,根据我的能力,可能也没有什么可发挥的空间。心态主要是进行一个辅助性工作,根据整理的庭审文字稿加入原审辩护词,没有发挥太多的主观能动性。
(2)辩护词初稿:知不足,心里没底,不敢点开修订的辩护词
第一次整理辩护词,根据庭审视频添加了满满当当几页的新内容,当时我感觉肯定这样不是一篇合格的辩护词。但是,李律师原审辩护词又接近完美,添加了新内容后,顿时陷入泥潭,反复对照庭审视频和卷宗材料,实在不清楚修改方向是什么?左思右想,当时想到删减程序问题,又不敢冒然做决定。于是把“原审辩护词的添加版”发给李律师寻求意见,自知心里没底,微信留言一句:“对照庭审视频在原审辩护词上添加了新内容,按照您的要求继续修改”。
当晚没收到李律师的修改意见,满心欢喜的给自己打了六十分……高兴了几个小时,在第二天早上六点的时候,准时接到三条语音消息:“小张,你这篇辩护词我看了,第一印象就是不想往下看了”,这时候才知道李律师只是昨晚暂时没时间看。意料中的结果,虽感羞愧,但是得到了修改意见,带我走出泥潭,我像打了鸡血一样兴奋,回复:“收到,马上修改”。
(3)第二次修改辩护词:需要提升的是内容质量
按照李律师的修改意见,调整了“原审辩护词的添加版”的逻辑、结构,结合庭审视频和在案材料进行了基本的修改。这次修改完成,稍微有点自信,但内心确认这仍然不是一篇“合格的辩护词”。在发送给李律之前,我反复把辩护词用电脑发给自己,用手机检查。经过反复的勘误和思想斗争,这次我毅然的把辩护词发送给李律,没有添加任何不自信的微信留言。
十多分钟后李律师回复:“旧酒也要新瓶装,调整和原审一致的标题”。内心长舒一口气,但是很快又提高了警惕,李律师的意思应该不是光修改标题那么简单。因为内容明显不符合“合格辩护词”的标准,但我还是第一时间调整修改了标题,放在手里,始终没敢发送给李律师。
(4)第三次修改辩护词(终稿):从迷茫到定稿之间的距离叫提升。
端午假期,心思始终在这篇辩护词上,修改了标题,可内容呢,怎么提升质量?直到李律师问:“标题修改完了吗”?我才战战兢兢的发送给李律师,不知道会得到什么回复。假期后第一天,见到李律师,想问辩护词的修改情况,又没敢去问。李律师查找了张明楷老师的刑法学教材,说实话在撰写辩护词的过程中也查阅了刑法教材和相关刑法法条,但内容上没给我带来太多的启发。
随后,李律师例行出差。路途中发了朋友圈:“大律师的辩护词都是助理完成的吗,思路不同,怎么写出一致的辩护词”?后续发了一张辩护词截图,配文是:“想清楚一个问题不容易,表达清更不容易”。我看到满满的修改红线,就感觉内容质量上肯定差了很多。后来,我收到这篇红线满满的修订版辩护词。
(5)写过一些材料,遇到李律师前,始终没得到有效的指导和技巧。
总结起来,写过一些材料,不仅限于法律文书,包括市领导的发言稿等。学校期间锻炼出无论在什么环境,都能在四十分钟写出一篇发言稿的能力。但是苦于没有得到老师和任何人的指导,每次发言结束,听众的反应也不好判断。因为根据常识,无论台上讲的有没有水平,尤其是领导,观众也不会在下面起哄捣乱。
慢慢的也就培养了我写东西的自信,有时候领导看了稿子,说实话他也没细致的看内容。只是大致和主题相符,稍微有点文采,再密密麻麻分行分点的罗列一篇文章,读起来顺口,就基本完成了任务。遇到一些老师,不信任一个学生给领导写的稿子,三五个人轮番阅读我写的发言稿,最终修改了少数措辞,行文成稿。更多情况是我的稿件直接用于发言,领导朗朗上口,不知道听众的感受。
所以,在遇到师父李律师之前,遇到的大学老师、领导秘书、工作学习平台的良师益友、律师、老板等等,看到我的材料都是在修改个别的标点,检查是否有错别字……我的文章材料还能如何修改和提升,没有得到任何有效的指导。
(6)遇到肯于批评和指出自身错误的老师,羞愧、但是心存感激。
说实话知道目前书写辩护词的质量,达不到一名合格律师甚至是刑辩律师的标准。但是又苦于不知道如何提升。看完自己写的辩护词,总感觉还差在了哪?之前律师指导我的辩护词书写思路,说实话还停留在两部分:第一部分是用四要件去分析罪名,第二部分是初犯偶犯等,篇幅在三到五页A4纸,过程中有一些自由发挥的空间。遇到师父李律师后,在思路上有了很大的改变。
读完李律师修改完成的辩护词,首先从感观上这就是一篇合格的辩护词,让人随即有了阅读的兴趣。书写辩护词和写文章大不相同,和书写普通法律文书也存有差异。“从迷茫到定稿”这就是我成长、学习、进步、改变的过程。
(7)本次学习,总结经验如下:
1、 阅卷:“反复阅卷,重复阅卷”是了解案情的基础,只有确实把案情了解清楚,才能结合法律,在法庭和书面上把事情说清楚,这是最基础的。
2、 实体:原则上所有的刑事案件都可以做无罪辩护,无罪辩护前提是关注案件实体,在了解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从逻辑上先把自己说通。
3、 标题: 好的标题是一篇成功辩护词的开端,始终在模仿李律师的风格和思路,好像一直在路上,始终没超越(远看是个人、近看稻草人;河北高院莫背书;到底还要不要程序法?杯弓蛇影、小题大做;打黑绝不可凑数;法乃公器、岂可私用;来说是非者、便是是非人;救救孩子们吧等等……)良好的标题也是一篇好文章的开端:“评xx案,千万别给国庆70周年添堵”。看到这个标题,没看内容我就笑了。就在反思为什么没想出类似的标题?
4、结构:可能法条都会援引、事实都会陈述。但如何精准援引法条,适用规范的语言文字的去陈述案件事实,并且在行文上遵循逻辑结构去整理,需要下很大的功夫。开篇明意陈述哪部分事实,各个结构分述多少内容,根据行文逻辑各个主题如何分布,表面看似一篇文章,实际就像一台精密的仪器,精准的运转去把握裁判者的判断。书面如战场,刀笔犀利,用笔如刀,这些是在李律师辩护词中感受到的力量。“流水线过场式”的书写辩护词,肯定不能达到这个效果。
5、表达:“书面语言和口头表达不同,法律语言和生活语言不同”,李律师说:“我之所以在法庭上用口头表达的方式辩护,是因为如果庭审辩护过于书面话语言,去照本宣科的诵读,听众都睡着了。所以,但书面语言跟口头表达方式肯定不同”。起初我天真的以为口头话语言去陈述一件事,写进法律文书里会“接地气”。
彰显与众不同和律师的个性与风格,因为之前在给领导书写的发言稿中加入大量口头化语言,让领导很高兴(不用显得文诌诌的),从而给了我自信。
辩护稿中,起初我是学习了廖海军案重审辩护词,里面大量言辞证据的对比排列,让我产生口语加入辩护词就是彰显大律师风格的“错觉”。本次学习纠正了我的错误的认知,书面话语言中,还是更多要正确适用规范语言陈述表达。
6、技巧:辩护词中罗列关键言辞证据,便于节省裁判者的时间(不用让其去对比辩护词翻阅卷宗),同时辩护词也能显得整齐美观,条理清晰。法条的引用可以添加角注,避免占用行文篇幅。
7、精确:卷宗中的言辞引用,要在卷宗中找到准确依据,不能做任何主观的修饰,不能去肆意的添加或删减。李律师说:“引用原文不准确,按自己的理解表达出来,是一个非常不好的习惯,也是行业非常忌讳的,要做到有据可循”。
8、表格:复杂的繁多的问题,可以使用罗列表格方式排列对比,一目了然。
9、心态:应当放下辅助者的心态,勤奋、积累、尝试、多写、改变……
针对本次的学习心得,还可以陈述太多的感受和罗列更多的标题,但是纸上谈得终觉浅,重要的是学习和改变,吸取教训,期望在日后躬行的文书中,错误不再重复,有进一步的成长,希望从心态上把撰写辩护词从极限挑战变成“家常便饭”,从能力上让李律师的“批注红线”越来减少!(作者: 张坤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