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010—56866722

李长青与苗长文等人在玉田法院合影

发表时间:2019-07-25 11:10:53

李长青与苗长文、苗长苓、郑德宽等人在玉田县法院门口合影

遵化苗长文等三人被指控故意伤害致死,一审被迁西县法院判有期徒刑十五年。发回重审后,李长青律师介入辩护,玉田县法院改判无罪,2018年12月29日三被告人在被关押四年、五年后走出看守所。二审裁定,驳回检察院抗诉,维持无罪判决。

网站首页 -- 热案追踪 -- 律师动态 -- 律师说法 -- 成功案例 -- 关于我们 -- 媒体集锦 -- 律师剪影
法律咨询:010—56877259  邮箱:lichangqing1000@qq.com 地址:北京市平谷区马坊镇金河北街17号院4号楼1203号

Copyright © 2019 北京京谷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备案号:技术支持:创世网络

备案号:京ICP备1904446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