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56866722
李长青与苗长文、苗长苓、郑德宽等人在玉田县法院门口合影
遵化苗长文等三人被指控故意伤害致死,一审被迁西县法院判有期徒刑十五年。发回重审后,李长青律师介入辩护,玉田县法院改判无罪,2018年12月29日三被告人在被关押四年、五年后走出看守所。二审裁定,驳回检察院抗诉,维持无罪判决。
上一篇:李长青律师到南阳看守所会见李小龙
下一篇:陪同吴春红到河南高院申请国家赔偿
Copyright © 2019 北京京谷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备案号:技术支持:创世网络
备案号:京ICP备1904446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