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盗窃入狱服刑的陈某涛2018年10月30日在东风监狱内死亡。我们的诉求就是要求检察院成立调查组,调查他身上的外伤到底怎么来的,我们要看监控,就是死亡前到底发生了什么,身上有那么多伤。”陈某涛姐姐陈女士说,2018年10月30日早上,监狱那边给我爸爸打过电话之后,我爸爸挂了电话就给我通知的,(监狱)直接通知的死亡。
陈女士称,弟弟遗体上有多处伤痕,监狱那边给我们一个死亡鉴定通知书,我们对(通知书)提出异议就是说,你给我们的鉴定通知书上并没有对外伤形成过程进行说明,要求监狱给我们说明,监狱又给鉴定机构要了一份对于外伤的回函,身体上几处淤青是属于生前钝性所伤(非致命伤),头后的血肿是由钝性物体相互作用所形成的。
司法鉴定显示:陈某涛死于脑梗死,但未提及身体外伤情况。2018年12月22日,哈尔滨市司法局监狱管理处发布通报称,在获得家属同意后,对陈某涛进行法鉴,家属见证了解剖全过程。鉴定结果表明:陈某涛确因突发脑梗死死亡,排除其他死因。
陈女士称,“尸检的时候我在场,(2018年)11月1日,我去殡仪馆看过尸体,我爸妈就一直都没看过。”哈尔滨市司法局监狱管理处通报中称,陈某涛家属从未书面提出对死者再次进行法鉴的申请,监狱依据《监狱罪犯死亡处理规定》第19条规定,依法对陈某涛尸体进行火化。
陈女士则称自己明确要求过重新鉴定,(2019年5月)28日,给我的鉴定结论意见书,我在6月3日就给监狱提了鉴定结论异议,在那个鉴定意见书里有明确提出,因为鉴定意见书给的是不完整。2019年12月9日,监狱方通知,将于12月15日对陈某涛尸体进行火化。(2019年12月)15日那天,我们很早,不到七点钟就已经到了殡仪馆,快10点钟的时候,他们(监狱方)的律师来了,他问我们要不要看尸体,我们说要看,可是看的前提是你要把外伤的结果给我,反复这几句他们就直接关门进去走人了,到最后(火化完)我们都没有看到尸体。
陈女士陈,“监狱方并未提供自己一直要求的外伤鉴定结果,监狱方也不肯提供弟弟生前监控。我在每一份的反映材料上都有提到监控的问题,我们的诉求就是要看他死亡前期72小时的监控,只有滨江区检察院给我的一个回复里写了,监狱的回复是监控被覆盖,没有保存,至今无法还原”。针对监控视频的问题,东风监狱副监狱长张晓峰曾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监狱方面可以向主管机关、监察机关等提供监控视频,没有义务向犯人家属提供。
北京京谷律师事务所主任李长青律师表示,根据《监狱罪犯死亡处理规定》第7条的规定,罪犯死亡后,监狱应当立即开展一下工作,其中第一项就是封存、查看罪犯死亡前15日内原始监控录像,对死亡现场进行保护、勘验、并拍照录像,这个时间不是72小时,而是15日内所有的(监控),如果说现在没有保存相应的监控录像,监狱本身就已经违法,家属有权利了解犯人在监狱死亡的原因,也就有权利查看能够呈现犯人死亡的证据,当然包括监控录像,从举证责任的角度来看,这个人死在监狱里,你要证明要解释死亡的原因,当然要给家属观看监控录像,再没有比这个证据更直接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12月25日《紧急呼叫》多次联系东风监狱哈尔滨滨江地区检察院和哈尔滨市司法局均未获得回应。(新京报记者:袁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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