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下旬,身为“雷锋式贪污嫌疑人”裴俊廷的辩护人,我终于收到了该案重审的结果: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判决裴俊廷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
此前,裴俊廷曾被该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0万元。
从11年到3年3个月的骤变,从贪污罪这一罪名被脱掉,我清楚地知道它意味着什么。
No.1
接案:因两个机缘巧合
于一个家庭而言,亲人的牢狱之灾可谓灭顶打击。作为一名好律师,不仅是法律服务的提供者,而且还是这场灾难的陪伴者,要让当事人在暗无天日的时刻看到希望,要变成一个容纳他们焦虑的容器,要成为他们的精神支柱。唯有如此,以律师为中心而形成指向案件的合力,才有可能将案件办理好。
2018年3月初,我接到一个来自辽宁省大连市的电话。电话那头的一句“我的亲属裴俊廷没有拿一分钱,却被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其他拿钱的8名共犯被分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缓刑”,瞬间勾起了我的好奇心。
在一审判决书中我了解到,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认定裴俊廷在担任街道干部期间,与其他8名被告人在大连某海岸海域申请和动迁环节中弄虚作假,骗取海域动迁补偿款600余万元。第一被告人裴俊廷没有拿一分钱,其他8名被告人分别拿到数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2018年2月8日,法院对裴俊廷进行了一审宣判。
通过裴俊廷的家属,我了解到,裴俊廷与其他被告人之间只是工作关系,而没有其他特殊关系。我的脑海中瞬间出现了一个问号:裴俊廷给他人贪污巨款图什么?而法律的直觉告诉我,裴俊廷可能构不成贪污罪。
裴俊廷
我之所以接下这起案件,还有另外一个机缘巧合。本案中收取巨额补偿款的案外人秦某正是我于2013年办理的陈某霞职务侵占案中的被害人。就在今年该案重审宣判之际,秦某因涉嫌恶势力犯罪被刑事拘留。委托人正是了解到我办理陈某霞案认真、踏实,因此慕名找到了我。在这两重机缘之下,我欣然接受了该案的委托。
2018年3月26日,我前往大连市看守所,第一次会见了裴俊廷。彼时的他一脸沮丧,情绪非常低落。面对二审,他几乎不抱任何希望。他语调低沉,似乎声音在他的喉咙里徘徊。他操着浓重的金州口音,令我花费很大的精力才听懂他的意思。
通过近两个小时的会见,裴俊廷留给我的印象是诚恳的。我进一步确信他被判贪污罪是冤枉的。那时,我决定全力以赴为他洗冤。
于一个家庭而言,亲人的牢狱之灾可谓灭顶打击。作为一名好律师,不仅是法律服务的提供者,而且还是这场灾难的陪伴者。要让当事人在暗无天日的时刻看到希望,要变成一个容纳他们焦虑的容器,要成为他们的精神支柱。唯有如此,以律师为中心而形成指向案件的合力,才有可能将案件办理好。
现在回想起来,本案直到2019年7月19日法院最终宣判裴俊廷贪污罪不成立,我会见裴俊廷的次数不下20次。我清楚地记得,从第二次会见开始,我便跟他逐卷逐页地核对在案证据。随着对案情的分析和研判,他的情绪逐渐好转,脸上也开始有了笑容,信心也有所增加。最重要的是他对我的信任和依赖在一步步地加深。
我还记得,2018年3月27日,我联系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承办法官进行阅卷。该案有11册案卷。我按照原审法院标注的卷号顺序从第一页拍到最后一页,整整花费了一天的时间。
2018年5月下旬,我提交了12752字的辩护词。对于辩护词的标题,我经反复斟酌,最终敲定为《错案:偷工减料的程序,雷锋式的贪污犯》。辩护词的主要观点是:立案侦查和审理程序违法,裴俊廷的身份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在案海域使用申请书形成的时间事实不清,言辞证据存在重大冲突,海洋局登记备案环节是导致动迁补偿款被骗取的关键环节,案件定性为贪污属于法律适用错误。
二审法官在确认收到辩护词后表示,已认真阅读并会考虑辩护人的意见。
No.2
助力:媒体报道+专家论证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司法行为也不例外。当下,媒体的关注成为平反冤案的重要力量。颇为幸运的是裴俊廷案得到了司法部《法律与生活》杂志的关注,并于2018年5月28日在官网刊发了题为 《街道干部裴俊廷是不是“雷锋式贪污人”》一文,致使此案报道后引起公众的广泛关注。
裴俊廷于2016年10月1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28日被逮捕,至2018年9月,他已经被羁押近两年之久。
在此期间,我把此案的相关情况写成书面材料寄给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和领导,并书面致函大连市人民检察院请求进行法律监督。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司法行为也不例外。当下,媒体的关注成为平反冤案的重要力量。颇为幸运的是裴俊廷案得到了司法部《法律与生活》杂志的关注,并于2018年5月28日在官网刊发了题为 《街道干部裴俊廷是不是“雷锋式贪污人”》一文,致使此案报道后引起公众的广泛关注。
在我看来,尽管一审判决确认裴俊廷没有分得赃款,但是,强调裴俊廷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他人骗取海域动迁补偿款。无论其是否获得赃款,和其他被告人均构成共同贪污。
法律问题是专业问题。法律问题若请专家论证,可以增强说服法官的可能性。在诉讼的实践过程中,由律师向法庭提供专家论证意见存在一些争议。而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是法律问题,而非事实问题。法律上的争议听听专家学者的意见,在我看来是有必要有价值的。
于是,2018年11月2日,我邀请国内著名法学家召开了专家论证会。我详细介绍了案件的情况,包括正反两方的不同观点。专家们在详细了解案情和查阅有关材料后,于同年11月12日出具了一份有分量的专家论证意见书。
五位专家给出的主要意见是:在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公务职责要求的帮助行为与国家财产被非法侵占结果之间没有控制性关联,且(裴俊廷)并未因此获益的情况下,不能认定行为人构成内外勾结型的贪污罪。其与本案其他被告人之间也没有特殊的利益关系。因而,也不属于自愿处分或转移自己占有的规范性占有。对于此种情形,应当否定裴俊廷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因此,应当否定其与本案其他被告人构成内外勾结型的贪污罪。
随后,我将这份专家论证意见书及时提交给了主审法官。后来,主审法官正式告诉我,该案二审不开庭。
2018年12月19日,我们得到案件发回重审的消息。我悬着的一颗心暂时放下。我知道,裴俊廷还有救。在这份发回重审的裁定书中载明: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
在案件发回重审后,我们一直等待此案的开庭。2019年1月24日,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将此案正式立案。
2019年5月21日,裴俊廷案开庭审理。我和我的助理于5月19日赶到大连,开始做庭前准备。
这一次的庭审历经三天的时间。我从头至尾没有动过一张纸,全部的问题都在电脑上解决。以至于法官好奇地在休庭时问我,怎么不见我看案卷,却能对答如流?在一旁的家属反馈旁听人员的说法是,这个律师把案卷都“吃”到肚子里了。
做律师,不仅要在头脑中与时俱进地掌握更新的法律、法规,而且还要将办案技术跟上时代的步伐。那种在纸质卷上画重点、手写辩护词的办案方式,显然已经跟不上这个快速发展的时代了。
在庭审中,公诉人认定,只要裴俊廷以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实施了帮助他人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就属于伙同贪污。而我指出裴俊廷没有贪污罪的犯罪动机,指控裴俊廷犯贪污罪,与经验和常识相悖。裴俊廷没拿钱,而拿钱的人也不是他的家属、亲戚、朋友、情人等具有特定关系的人。那么,他图什么呢?他贪污的动机是什么?对此,公诉人也说不清楚。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中清楚地表明:贪污罪是一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性职务犯罪。裴俊廷起初没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最后结果也一分钱没拿,从主观要件来说,其不构成贪污罪。
就公共财物的非法占有形态而言,通俗的解释是:贪污罪是自己或亲友占有,受贿罪是收钱帮助他人占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是主动或者过失因素不尽责致使别人占有。这三种形态都会在客观上表现为帮助他人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公诉人也不得不承认,在司法实践中,这种情形确实存在罪名认定的争议和困扰。
三天的激战,控辩双方都给彼此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公诉人在庭审时指控认真、反应机敏,可以看得出在庭前做足了功课。尽管庭上个别环节双方都带有个人情绪的色彩,闭庭后,双方短暂的交流已经冰释前嫌了。
No.3
结案:摘掉了贪污罪的帽子
在走进法院大门之前,我坐在咖啡厅里,在微信朋友圈中发送了这样一条信息:等待判决结果的心情就像守候在产房外的男人一样。
2019年7月18日,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再审宣判:裴俊廷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我悬着的一颗心,终于安全落地了。
宣判前夕,应裴俊廷家属的请求,我赶到法院参加宣判。在走进法院大门之前,我坐在咖啡厅里,在微信朋友圈中发送了这样一条信息:等待判决结果的心情就像守候在产房外的男人一样。
这一次,我没有失望。这份判决书写明:被告人裴俊廷的辩护人提出裴俊廷未分得赃款,其他分赃的被告人与裴俊廷没有特定关系,裴俊廷没有贪污罪的犯罪动机和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上述意见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予以采纳。
就在裴俊廷案宣判后的那天晚上,我在范家坨子岛上发表了这样的感慨:2018年3月接手裴俊廷案伊始,我来到范家坨子岛;今天,裴俊廷案改判,故地重游。人生就像陀螺,不知道遇上什么样的力量,旋转方向就会发生变化。
第二天,裴俊廷的家属送我前往大连机场,我们一起吃了午饭。餐间,裴俊廷的妻子忍不住抽泣起来……我问她为什么哭了。她说,要早一点儿找到我就好了,“或许可以弄个定罪免罚,还能回去上班”。我心里清楚地知道,在检索到的同类型滥用职权案件中,裴俊廷的量刑算是较重的。但对于裴俊廷而言,这个结果已经算是目前阶段最好的结果了。
事了拂衣去,何羁功与名?在委托人依依不舍的抽泣声中,我狠下心离开了大连。那一刻,我从心里由衷地祝愿他们一家人能早日恢复平静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