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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海军”案办案警察涉嫌刑讯逼供 律师:届时有相关的起诉书和指控犯罪事实

发表时间:2019-08-29 15:03:33

新京报讯(记者 王巍)20年前,唐山廖海军案的办案民警张宝祥对廖海军一家刑讯逼供。日前张宝祥因涉嫌刑讯逼供,被唐山市路北区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新京报记者今天(8月29日)从廖海军代理律师处了解到,检方日前向廖海军送达了《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廖海军在现阶段具有发表诉讼意见、申请回避以及控告等各项权利。

受访者供图

新京报此前报道,1999年1月17日,迁西县两名女童被害身亡,17岁的廖海军被认定为杀人嫌犯。2003年,廖海军及其父母被唐山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包庇罪分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五年。2018年8月9日,法院改判三人无罪。

2018年9月10日,廖海军获无罪判决后,向唐山市纪委监委提交了对当年办案人员的追责控告书及全套证据材料。

根据廖海军提交的控告书,迁西县公安局在没有任何证据指向廖海军一家作案的情况下,为了破案、立功,不惜对廖海军一家用刑,实施残酷的刑讯逼供,屈打成招。这其中包括原迁西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张宝祥。

2019年7月5日,“唐山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唐山市迁西县公安局原刑警大队大队长张宝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其他相关涉案人员问题正在进一步核查中。

今天,新京报记者从廖海军代理律师李长青处了解到,检方目前已对张宝祥移送审查起诉。检方发给廖海军的《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显示,张宝祥涉嫌刑讯逼供一案,已由唐山市路北区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根据刑诉法规定,唐山市冀东地区检察院向被害人廖海军告知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权利。这其中包括委托诉讼代理人和发表诉讼意见、申请回避、控告等多项权利。

李长青律师介绍,审查起诉阶段结束后,检方会按照程序正是对嫌疑人提起公诉,届时才有相关的起诉书和具体指控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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