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青
1969年出生于河北,北京京谷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14岁因一场意外失去右臂。曾担任廖海军故意杀人案、吴春红投毒案辩护律师。
李长青很忙。一周的时间里,他辗转去了珠海、西安、平凉等地处理不同的案件,再匆匆赶回北京做一场关于刑辩的直播。一天后,他又要赶赴江苏南通,处理一桩即将在三天后开庭的案子。白天办完事情,晚上飞到另一个城市。这种忙碌几乎贯穿李长青整个律师生涯。
每件接手过的案子,李长青都会在案件结束后整理成卷宗放在书橱里。一个复杂的案子,有时会被整理成6~7本、每本多达几百页的卷宗。
残疾,也有力量
成为律师至今,李长青已代理过至少500件案子,在由一个个案件连接的路上,他已经走了13年。
当初决定考法律职业资格证时,李长青已经36岁。在河北老家结了婚,和爱人经营着一家裱画店。日子不算红火,但称得上幸福美满。此前,他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一个商场卖音像制品,后来办过农场,可一直都没找到自己想要的价值感。
他觉得与自己身体残疾有关系。14岁那年,李长青用柴油机为家里打麦子。一两个小时的工夫,麦子打完了,柴油机一端的皮带用木头别了下来,另一端还套在高速运转的脱粒机上。他用力一拉皮带,想让脱粒机停下,却在一瞬间失去知觉。醒来后,右臂已经血肉模糊。为避免感染危及生命,李长青接受了医生截肢的建议。
他不常刻意提起自己没有右臂,也不想因此让人产生怜悯,他更在乎的,是自己的前途。“那时候,家人觉得我这种情况,种不了地,就放羊算了,但我不想做个独臂牧羊人。身体残疾,我更不能就此沉沦,必须让别人看得起我才行!”一个月的时间,李长青学会了用左手写字、画画,并顺利考上大学,毕业时还被评为省级优秀毕业生。
后来,在与一位律师朋友的交往中,李长青感受到了为权利、为自由抗争的魅力。他也想用自己的力量,关注那些有需要的人,以及社会中真实存在的事情。为了考取法律职业资格证,3个月的时间,李长青几乎天天在家里看书、做模拟题。2008年3月,拿到资格证后,李长青只身来到北京,开启了律师从业生涯。
“做了律师以后,才慢慢靠近司法真相。”无论案件是否能够推动,李长青都希望尽自己所能去做一些事。
在法庭上,担任刑事辩护人的律师根据事实和法律的规定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关注案件背后的故事
“南通的案子,时间紧,任务重。”李长青需要在短暂的时间里看完卷宗,“消化”掉案件,然后整理出辩点,这对他来说是一件不简单的事情。但他相信自己已然具备这种能力。2016年接手“廖海军案”时,距离开庭也只有不到72小时的时间。三天两夜,李长青几乎没怎么睡觉。
作为一名刑辩律师,李长青参与过多起冤案的平反工作,廖海军案、吴春红案之所以能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他认为与案子的复杂、时间长有关系,更多的,还有当事人长年的申诉,以及案件有参与追踪报道的记者等。
2009年,“廖海军案”被河北高院撤销原判,发回唐山中院重审。此后,案件一直被搁置,直到7年后才重新开庭。一位持续关注“廖海军案”的记者向李长青推荐了这个案子,接到案件之初,李长青坦言“不无压力”,陈年积案得不到新进展,他也担心帮不到当事人。
开庭次日,李长青决定去新集村看一看。“看卷宗时我基本已经确定了案子是有问题的,也找到了对廖海军无罪的辩点,但我更想深入了解案件背后的一些故事。”
1999年1月17日,唐山市迁西县新集镇新集村两名女童被人杀害,两天后遗体在村中井里被人发现。时年17岁的廖海军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走访当年的案发地,李长青见了廖海军的家人、同村村民,绘制了新集村平面示意图和当年抛尸水井的透视比例图。“如果所谓的杀人现场是真实的,根本不可能留不下任何痕迹。案发现场的地板是水泥地,溅上血一定会渗进去,但现场提取不到相关的血迹。”这更加坚定了李长青相信廖海军无罪的信念。他将各个场景的细节、位置关系与每一份笔录反复比对推敲,挑出与事实相互矛盾的部分,并形成14000余字的辩护意见,命名为“拨开迷雾,显露真相”。
2018年8月9日,“廖海军故意杀人案”在唐山中院再次开庭审理,当事人廖海军蒙冤19年后,被当庭宣判无罪。曾被指控包庇罪的廖海军父母廖友、黄玉秀也被改判无罪。作为廖海军再审的辩护律师,李长青成为推动这起冤案平反的重要角色。不少媒体找他做采访,通过电话、微博等求助的案子纷至沓来,甚至收到从监狱里发出的请求帮忙平反的信件。
“他们喊冤,但我一定要先了解事实,案件确实存在问题的我才会接手。”在李长青看来,能够得到平反的案件并不多。“平反冤假错案其实是一个博眼球的工作。申诉的人很多,谁手伸得高,谁的声音大,谁就会得到关注,这是对审查者注意力的争夺。能够进入大众视野的,更有机会得到平反。而大多数案子,就像海底下的小生物,得不到关注。”
廖海军拿到无罪判决书的那天,李长青陪他来到已故的父母墓前烧了纸。“爸、妈,我们平反了,我们是清白的。”作为辩护律师,他没有收取廖海军任何费用,“律师需要谋生,但还有更高的目标:为正义努力。”
每一个犯罪嫌疑人在被审判机关定罪之前,都是无罪的。在李长青看来,律师不代表正义,也不代表邪恶,是法律赋予的一种职责。“做了律师以后,才慢慢靠近司法真相。”无论是否能够推动案件审理,李长青都希望尽自己所能去做一些事。
一名律师的挑战
在北京京谷律师事务所的网站首页上,赫然写着8个大字:拯救生命,捍卫自由。这条路,李长青走得并不容易。
早年代理拆迁案件时,李长青就面临过人身威胁。2012年,受一位律师委托,李长青到江苏常州处理一桩拆迁谈判。
“事情没有想象的那么顺利,到那不久我就被拆迁公司的人强行带到车上,一个人威胁我不让我说话,另外一人使劲压住我的脖子。把我带到另一个地方后,一个人将我踹倒,其他人向我身上、头上打了好几拳,手机也被摔坏了。”回忆起当时的场景,李长青依然觉得心有余悸,“那时已经不知道能不能再见到第二天的太阳了。”直到后来警察及时赶到,李长青才脱离危险。
类似这样的情况,李长青遭遇过两次。有时在法庭上,他也会看到对方的陪审团故意带一群“看上去不三不四”的人进行威慑,甚至不得不到公安局申请人身保护。李长青觉得,这也正体现了律师存在的价值,“如果律师的工作不痛不痒,他们也不会采取这种方式威胁律师退出。”
步入律师生涯之初,李长青接手过贪污案、职务侵占案,后来处理的刑事案件多了,逐渐成了一名刑辩律师。谈及原因,他只说了一句话:刑辩关乎个人的生命与自由,没有比此更珍贵的。
接手刑事案件,面对公检法机关,多了无数次的重复和漫长的时间等待。在辩护“吴春红案”时,李长青到商丘中院请求阅卷的过程并不顺利。第一次只能用手机拍下4本法院正卷,7个月后,李长青再次前往才查阅到侦查卷。见到吴春红也颇为周折,手续得不到批准,李长青只能等。很多刑辩律师都有过同样的经历,阅卷难、会见难、取证难曾被称为“刑辩三难”。
有律师认为,当嫌疑人获得了法律帮助,就可能对侦查方存在的违法侦查行为构成对抗和阻碍。“以‘廖海军案’‘吴春红案’为代表的冤案在当年就是遭遇刑讯逼供,而被迫承认作案。”李长青说,“事实上,律师的职责就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纠正司法行为存在的偏离正道的情况。”
最近,李长青在为河南商丘的一个案件辩护。原审判决中,当事人犯盗窃罪、抢劫罪,并涉嫌在抢劫中杀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当事人告诉李长青,“我承认自己盗窃,我是小偷,但我坚决没有杀人。”在牢中好几年,当事人一直不认罪不减刑,李长青代理的,就是抢劫杀人部分。
“他是小偷,是人们认为的‘坏人’。你说,查看案卷确实存在问题后,我们应不应该为他辩护?”
“为坏人辩护”在社会公众的认知中普遍存在,许多人认为律师为坏人说话,是为虎作伥的罪犯帮凶。面对这种问题,李长青起先比较头痛,后来会给出一句话:“假如犯罪嫌疑人是你的亲人,你还会这样问吗?”
每一个犯罪嫌疑人在被审判机关定罪之前,都是无罪的。在李长青看来,律师不代表正义,也不代表邪恶,是法律赋予的一种职责。
2020年10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的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会议上披露,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法院依法办理各类审判监督案件178万件、刑罚执行变更案件386万件,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1万件,依法纠正张氏叔侄案、呼格吉勒图案等重大刑事冤错案件58件122人。
“这是鼓舞人心的,我们都能看到司法体制在不断改革,司法环境也在一步步改善。”李长青更希望律师与司法机关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庭上抗辩是对手,维护法制是战友。
空闲时间里,李长青会跑步、游泳,看看放在书橱里的案卷。如今,他在律师圈已小有名气,接的案子也多了。他说自己还有个“网红梦”:想成为尼克·胡哲那样的人,让更多的人看到,残疾也一样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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