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乐 |文
摘要:刘玉华是安徽省固镇县粮食局普通职工,因业务经验丰富,于2016-2017年间协助固镇县粮食局,解开了石湖粮库违反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把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当成敛财工具、坑农害农的谜题。可是,这一举动竟然给她带来判刑十八年的灾难。
2019年,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在如火如荼的进行。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等为完善粮食调控、确保粮食安全,制定了工作方案。各个部门花如此多的人力、物力,就是要保证粮食安全以及农民利益。可是,在2016年国家粮食局清仓查库时,安徽省固镇县石湖粮站违反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虚开收购凭证套取国家政策性资金,盗取国家940吨小麦,套取30万元以上的政策资金存放在个人卡上,帐实不符,涉案金额达260万元以上。然而,这件事却被固镇县政府和固镇县粮食局掩盖,开具虚假凭证的人员至今无人受到处理,无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仍有30万元以上的资金去向不明。
■ 一封举报信引发的蝴蝶效应
2016年4月的一天,一封人民来信破坏了安徽省固镇县粮食系统的平静,这封信接连引发固镇县粮食局三任局长被双规、起诉、判刑,四个粮站库主任被撤职起诉判刑,几十人被固镇县纪委立案查处,成为固镇县人尽皆知的的“刘玉华大案”、“粮食系统窝案”。甚至,安徽省纪委书记刘惠在2017年7月20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发表署名文章,称“巡视发现某县粮食局竟被一名普通党员职工为首的黑恶势力把持十多年,四任书记、局长任其摆布”,让安徽省固镇县粮食局窝案走入大众视线,引发热议。
这封信犹如“一只南美洲亚马逊河流域热带雨林中的蝴蝶,偶尔扇动几下翅膀,在两周以后引起了美国得克萨斯州的一场龙卷风。”
信里究竟提及了什么内容?
2016年4月适逢国家粮食局清仓查库。在查到安徽省固镇县石湖粮库时,该粮站账面上显示石湖17号仓库和濠城8号仓库没有粮食,而这两个仓库的门也总是上锁,称是空仓,因此国家粮食局本次清仓查库并未查这两个仓库的粮食。
但是此封人民来信反映的正是这两栋“空仓”的问题。信件反映,这所谓的两个“空仓”实际储存了共计940吨价值237万的粮食,是以实物存在的小金库。
为什么称为“空仓”的两个仓库竟有940吨粮食?该粮食从何而来?
■ 坑农害农之谜
事情要从国家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说起。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是一种保护农民利益的国家政策。简单来说,就是国家每年定出一个最低收购价,当市场粮价低于国家确定的最低收购价时,国家委托符合一定资质条件的粮食企业,按国家确定的最低收购价收购农民的粮食。再白话一点来说,就是为了防止小麦价格太低,挫伤农民利益,国家规定一个价格,委托粮站收购,价格不能低于国家规定的价格。因此,当市场价高于最低价,也就是小麦行情好的时候,农民可以选择按照市场价售粮;而在粮食市场行情不好的时候,国家已经给出了一个相对来说不错的价格,农民可以选择把粮食卖给粮站,获得一个不错的价格与收益。这个政策就是这样来保护农民利益的。
然而,就算是这么好的保护农民利益的政策,也能被一些人作为敛财工具。
2015年,安徽省蚌埠地区小麦赤霉病超标,粮站都不敢收,后来市粮食局和蚌埠二库联合召开会议,放宽收购标准。由于当年的市场小麦价格低,回来固镇县粮食局又召开会议,决定加大扣量(变相降低小麦价格),正常的按5%~10%扣量。
2015年特殊的收购情况给石湖粮库敛财提供了外部机会。
2015年安徽省规定的最低收购价为2.36元/kg,而市场价是2元/kg左右。农民卖给粮站100kg粮食,即使扣量达到10%,即粮站只付给农民90kg粮食的钱,平均下来仍有90kg*2.36/100kg=2.1476元/kg的优势,高于市场价,农民还是抢着要卖给粮站。
根据石湖粮站2015年的收购凭证显示,当年石湖粮站的华巷库点的1-8号仓,濠城库点的1-7号仓,石湖库点的14-16、18、20-21、25-27、30-37号仓进行了最低价收购,共计32个仓库收取了15072吨最低收购价小麦。按照当时签订的《2015年国家最低收购价小麦委托合同》,小麦的挂牌收购价格为2.36元/kg,石湖粮库于2015年收购时领取了2494.992万元收购资金。如果按照6%-7%的扣量,多出来940吨粮食根本不是什么难题。
图 1 2015年石湖储备库站点收购粮食10572吨
有人民来信反映后,固镇县粮食局纪检监察和分管业务领导组织基层单位会计参与,还原收购过程。县粮食局纪检书记孟献录和分管业务副局长乔拂晓,在县粮食局局长党委书记兼固镇县粮油总公司经理单贵放的授意下,负责组织调动各站会计查石湖粮站账目。业务骨干刘玉华被委以重任,通过设计表格,按收购原始凭证逐户登统入仓实物的收购数量和扣量、收购凭证分册还原、按称重单过重序号和过重时间先后排序,以及约谈相关人员等方式,查实:石湖17号仓和濠城8号仓小麦为2015年用国家政策性收购资金收购的粮食,实物没有入账,是把收购的粮食数量通过虚开托市粮收购凭证,分别添加到同年度收购的托市粮其他各仓库中分散入账。
图 2粮食局职工刘玉华设计的分仓统计表格,以查明石湖17号仓和濠城8号仓小麦的来源
石湖粮库所开的虚假收购凭证即取款凭证皆有冒名顶替签字;通过称重单排序和收购凭证分册复原,可以看出“跳跃式”开票和时间的“无序性”,特别是华巷4号仓周家俭的30140公斤的取款凭证为嫁接的身份证号和嫁接的银行卡号,并且称重单二次粘贴,不是华巷的称重单。
图 3 华巷4号仓周家俭嫁接的身份证号和嫁接的银行卡号,且称重单二次粘贴
石湖17号仓和濠城8号仓的小麦没有正常的收购环节、没有开磅通知书、没有报送收购数量、没有上级验收收购的粮食质量,没有执行粮食收购“五要五不准”的行业守则,所有疑点皆指向故意做假。
■ 偷梁换柱得来的940吨 “实物“小金库
在收购时,原库主任郑义故意抬高粮农扣量,有些高达9%-10%,克扣农民粮食。在领取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资金时,郑义利用粮站内亲戚网络,二次开票,给这些扣量开了对等重量的虚假收购凭证,把“扣量”身份的粮食转变成收购的粮食,再把“杂质”抵扣的粮食拉往别处私存,最终盗取国家940吨小麦。国家对扣量一无所知,即使农发行人员清查仓库重量,也只会发现国家资金收购的粮食重量大约等于仓库内实际重量,却不知还有940吨用国家资金收购的粮食存在。
以濠城1号仓为例,国家委托石湖粮库按照2.36元/kg从农民手中收小麦,石湖粮库却克扣农民,账面上濠城1号收购了434.63吨(扣量不付给农民款),国家托市粮收购资金应付款约102.6万元。但是通过增大扣量,濠城1号仓实则有470吨小麦(因为扣量很多)。这时候如果农发行派人查仓,就会发现仓库里有470吨小麦而国家只向濠城1号仓支付了434.63吨小麦的收购资金。为了“最大化利用”这多出的40吨小麦,郑义通过二次开票,开具虚假收购凭证,把多出来的40吨小麦置换出来,将账面上濠城1号仓收购的粮食抬高到467吨, 国家需要支付这多出来的40吨小麦,付110.2万元托市粮收购资金,而粮食实物却没有多。也就是说,石湖粮库可以选择用“扣量”套取8万元现金,也可以将置换出来的40吨小麦拉往别处私存。一个仓库就可以换取8万元现金或者40吨小麦或者部分现金+部分粮食(总价约40吨小麦的价格8万元)。这完全取决于他们如何操作。
所以,当农发行来查濠城1号仓时,就会发现濠城1号仓向国家领取了467吨小麦的收购资金而仓库里实则有470吨小麦,并不会起疑。而濠城1号仓则只花了102.6万元就收购了了价值110.2万元国家托市粮收购资金,一个仓库就可以造就“40吨小麦”形式的小金库。
图 4通过偷梁换柱,石湖17号仓套取432238kg小麦
图 5通过偷梁换柱,濠城8号仓套取508000kg小麦
图 6 石湖27号仓一张虚假凭证,石湖粮库人员给内部人备注“粮在17号仓,抵杂”
■ 统治石湖粮库40年的郑氏家族
通过二次开票,开具虚假收购凭证来套取国家政策性收购资金,获得“实物“+现金形式的小金库,需要多方协作,里应外合。郑氏家族长期安置在石湖粮库的亲戚网络给其贪污提供了巨大的便利。
“世袭”的石湖粮库主任:
石湖国家粮食储备库主任(以下简称“石湖粮站”)自建立起至2017年被人民来信爆出问题为止,只有过两任站长:郑良先及其长子郑义。2004年,郑良先退休,其大儿子郑义从父亲郑良先那接过粮站的交接棒,成为固镇县石湖国家粮食储备库主任。自1980年代石湖粮站建立起,父子两代“世袭”库主任职位长达40年,历任局长不敢调整石湖粮库主任位置。
“家族式企业”:
郑家的亲戚遍布石湖粮站:郑义的妻子徐晓梅是石湖粮站统计会计;郑义表姐顾芳芳是保管员,收购的时候是过磅员;郑义表姐顾芳芳的二姐夫李峰,是石湖粮站现金会计;虚假凭证的领款人是郑义内弟;郑义表姐夫肖华云是石湖粮站最低收购价小麦监督员;郑义二弟媳的哥石小彬是濠城分站收购小麦检验员;郑义大姑的儿子韩计平是石湖粮库收购小麦检验员;郑良先的内侄刘东军是濠城粮站副站长,刘东军的妻子邢奎侠是濠城粮站的现金会计。石湖粮站变成一个不折不扣的家族氏企业。
起底郑家:
为了回复人民来信,固镇县粮食局把库主任郑义以及涉案人,及其一众亲属免职、停职处理, 对石湖粮库罚款1万元。没想到这一处理结果触怒了郑家。据粮食系统内部职工透露,当时郑义手拿处理结果的复印件,到粮食局打了县粮食局长单桂放和分管业务的粮食局副局长乔拂晓,两人被打的嘴角出血,鼻青脸肿。不仅如此,郑家人称“混世三少爷“的郑和打电话辱骂单和乔,多次逼二人磕头认错,公开道歉,恢复职位和名誉,郑良先多次去单桂放家里闹事。当时2016年12月20日恰逢人大换届选举代表,被处理的郑家涉案人员窥视选举工作中出现漏登问题,向县纪委告发单贵放。不仅如此,郑义扬言要整垮写其人民来信的人和粮食局的人,不让新上任库主任上任,锁大门不让新库主任和会计进入石湖粮库。
郑家何以有这么大的势力?郑家在当地有多大的势力?郑良先二儿子刘小青,生于1978年,是县广电局职工,其夫人王瑞是固镇县县政协主席王正武的女儿。刘小青于2007年9月注册成立了固镇县民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民大房产”),刘小青任执行董事,其妻子王瑞任监事。据知情人事透露,民大房产通过灰色手段开发房产和倒卖国有资产,仅通过买固镇交通大楼一次就谋利一千多万,固镇的瑞景苑、东方医院等皆是民大房产用灰色手段开发。其开发的瑞景苑小区因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于2014年被购房人邢某告上固镇县人民法院。刘小青,民大房产均无正当理由未参加诉讼,被法院勒令返还房款差额。固镇县粮食局招商引资项目中华食品是刘小青施工承建,时任固镇县粮食局局长刘超与郑良先交好。此外,刘小青某次去澳门豪赌输了至少千万的事已成为石湖粮站人尽皆知的事迹。郑良先的三儿子郑和,出生于1977年11月,是固镇县环保局职工。郑和在固镇,人称“混世三少爷”,垄断固镇到濠城的客运专线多年。大约在2002年,郑和在石湖粮站的仓库聚众赌博,县公安局接举报出警后,在石湖粮站大门口,郑和将公安局领导王永祥腿撞断。
图 7郑氏家族人物关系
■ 解开石湖粮库坑农害农谜题的人都没有好下场
令人吃惊的是,不知是否因为郑家势力的庞大,手握郑义犯罪证据,固镇县粮食局长单贵放在大会小会上却从没通报过此结果,一直对外宣称两个仓库的940吨粮食是“扣量单放、杂质另存”,故意忽略石湖粮库开虚假凭证套取国家收购性资金的违法行为。问题的严重性就被单贵放,乃至是县委县政府有意放小。
2017年,“粮食局窝案”爆发后,由许扬负责的针对粮食收购克斤扣量问题中,整改措施是“对石湖粮库违规另存放的940吨“折斤粮”依法拍卖,所得款项上交国库。在收购前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收购粮食所用的磅秤等计量器具逐台进行检定,合格后放准使用。” 同样的“抓小放大”的处理态度也体现在对郑义的判决结果中:“2017年3月14日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石湖粮库瞒报2015年收购的折斤粮945.922吨,另仓存放没有书面报告,存在严重违纪,对石湖粮库主任郑义立案并采取”两规“措施”。就这样,篡改粮权,开虚假收购凭证,冒名签收购凭证,坑害农民,套取价值总计超260万余元的大事,就被“折斤粮”简简单单几个字所掩盖住。
更有甚者,《固镇县粮食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中,石湖粮库套取国家940吨粮食的行为竟被写在“彻底清除刘玉华黑恶势力余毒”的标题下。
图 8固镇县粮食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
其实在县粮食局审查石湖粮站账目有结论之后,单贵放局长就派出一支五人队伍去省粮食局咨询,给这960吨小麦定性。省局5位领导在接待他们之后,指出:石湖17号仓和濠城8号仓账面上没有的粮食,完全可以认定是以实物存在的小金库,用的是国家的政策性收购资金付款,造成账实不符。开虚假收购凭证、冒他人之名签字和部分开假收购凭证所得的粮款存放在个人卡上是涉法问题,应交由司法机关进一步审理,这么大的事情,应该给固镇县委县政府报告,因为这是粮权属于总理的托市粮,县粮食局管理不到位,监督责任缺失,存在的问题很大。但是最后处理结果却是背道而驰:郑义未只受到了“双规”处理,且处理结果中完全没有提到940吨小麦的事。其余开具虚假凭证的石湖粮站工作人员(其中包括郑义妻子)未被追究任何责任,仍在石湖粮库继续工作,停职期间的工资也已补足。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被单桂放局长派出去省粮食局的五人队伍被冠以“上访”的名声,其中四人(刘玉华、徐家林、刘玉强、高伟)被移送司法机关、判刑,其中刘玉华一审被判18年;高伟(郑义免职后,高伟任石湖粮库库主任)一审被判1年;徐家林(刘集粮库收储库主任)一审被判8个月。而同去的王精奇因检举揭发刘玉华的“罪行”而被纪委认定为有功,免于处罚,带队的副局长乔拂晓则被降为科员。
2018年4月23日,蚌埠市纪检监察网刊登《中共固镇县粮食局委员会关于十一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说到“一是清除部分粮库中存在的“小团伙”现象。依据县纪委处理文件,局党委对涉及到刘玉华团团伙伙的5人采取了撤职处分,1人给予解除主办会计职务处分,2人已被县纪委立案调查。“
刘玉华,一名粮食局普通职工,何以被判的如此之重?就因为县粮食局在组织各站会计查石湖粮站账目时,业务熟练,解开了石湖粮库坑农害弄的谜题?当单桂放局长手握郑义犯罪证据而不究其责任时,刘玉华随后竟遭到单桂放的打击,不得不又两次去省粮食局反映了情况。据粮食系统内部职工透露,2017年2月,单桂放在粮食局党委支部书记述职会上说到,把县粮食局纪检监察对石湖粮库17号仓和濠城8号仓的调查证据举证给省局和县委县政府,让领导得知实情的举证人员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一语成谶。
目前高伟、徐家林已经刑满释放,刘玉华仍羁押在蚌埠女子看守所苦苦的等待二审和正义的到来。